竹都城隍廟據歷史記載,初創於清初乾隆十三年,其址位於清代竹塹城之城中心附近,坐東朝西,歷經幾次修建,至清末光緒年間大體已經完成了三殿的規模。

果要進一步明瞭乾隆年間初建時的規模,從文獻尚無法考證。目前僅知較早的記載出現於同治十年的淡水廳志,確定其位置在廳署右側,廳署在1875年改為新竹縣衙,1895年之後日治時期充為郡役所。

水廳志指出嘉慶四年(1799年)增建後殿,祀觀音佛祖。嘉慶八年(1803年)在西畔添建觀音殿(即今法蓮寺),而後殿改祀城隍夫人。至道光八年及三十年又有重修記載。